爵部郎中
官名。渤海国左六司支司爵部属官,位员外上。
官名。渤海国左六司支司爵部属官,位员外上。
官署名。隋唐五代尚书省礼部四司之头司。掌礼乐、学校、仪式、制度、衣冠、符印、表疏、册命、祥瑞、铺设及丧葬赙赠之事。隋初设侍郎一人领司事,高祖开皇六年 (586) 另设员外郎一人司籍帐。炀帝大业三年 (
官制用语。凡秩比二百石、四百石、六百石的官员,其官印为铜质,印绶黄色,刻文曰某官之印。
官名,汉置,属少府,为太官令的属官。掌贡献物品。《汉书·张延寿传》:“元帝初即位,诏列侯举茂材,(寿子)勃举太官献丞陈汤。”注:“苏林曰:献丞,主贡献物也。”
官名。汉置,《印萃》有睢陵马丞印,《查氏藏印》有虢县马丞印,均见《金石索》五。钱坫亦藏有故市马丞印,见《汉书·地理志》河南郡故市县条王氏《补注》引。汉代重马政,故在一些县特置马丞。
官名。宋置,掌监津渡。见“监堰官”。
旧史所称奉法循理之吏。《史记》作有《循吏列传》,《汉书》《后汉书》亦有《循吏传》。后代史书或沿之。西汉著名循吏有文翁、黄霸、龚遂、朱邑、召信臣等; 东汉有杜诗、卫飒、任延、王景等。循吏一般能注意发展社
官署名。两晋南朝置,掌符节。设侍御史掌其事。隶御史台。
官名。东汉置。为司隶校尉及州部佐吏,主平法律。南朝宋亦置。官名,汉置,属司隶校尉,或诸州,掌评法律。见《后汉书·百官志四·司隶校尉》。
官名。南宋以吏部郎官改称,参掌尚书右选之事。
即“小稍伯下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