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仓名。元置,掌粮储之事,设大使、副使各一人。
官署名。清初内府机构之一。太宗时曾设。顺治十一年 (1654) 复设。掌理审拟上三旗之刑狱案件。下设左、右协理各一人佐之。十二年改设尚方院。官署名。尚方在汉代是掌御用刀剑及宫中玩好器物造作的机构。清太
官名。五代置,为诸司使之一。宋初沿置,属西班诸司使。后多不领本职,用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熙宁三年(1070),改为西作坊副使。
官署名。明清管理京师治安之机构。掌巡捕盗贼,街道沟渠、囚犯火禁之事。元朝曾于大都路设兵马司,掌治京城治安。明沿元制。洪武(1368—1398)中于北京、南京中、东、西、南、北五城分置,始称五城兵马司。
官名。北魏置。亦称行台吏部郎中。《魏书·裴延儁传》: “高祖南伐,(裴夙)为行台吏部郎,仍除征北大将军穆亮从事中郎。”职掌略同“吏部郎”。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曹操置,统领禁卫军,属丞相府。魏晋南北朝时期,资深者称领军将军,资轻者称中领军,职掌相同,多由中领军迁领军将军,一般不并置。只有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
官名。明洪武十三年 (1380) 置,正二品,与左中丞实为御史台长。同年即罢。详见“左御史中丞”。
见“公吏”。
官署名。明置,隶工部虞衡司。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从九品。后革副使。掌供宫廷百官及内府所需之皮革制品。官署名。明置,属工部。掌皮革制品的造作。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从九品。后裁副使,仅
官名。即“典属清吏司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