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小匠师下大夫”的省称。
官名。明永乐二十二年 (1424) 置,为京营中基层领兵军官。
海关征税部海班、海事部运输科与巡船班的洋员。见“征税部”、“海事部”。
宋朝外都水丞省称。
勋官名。北周武帝建德四年(575)置,位在开府仪同大将军上。主要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北齐降官,无具体职掌,九命。初任此职者加使持节、大都督、骠骑大将军、侍中,静帝大象元年(579)罢此制,唯任总管、刺史
“河南等路行中书省”、“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的简称。
杂任职名。唐置于集贤院,员额十四人,掌装钉书籍之事。
官名。隋朝门下省符玺局次官,置四员,从七品上。
明朝设置于京师顺天府的税务部门。凡四: 正阳门外、正阳门、张家湾、芦沟桥,掌商业税及财产税的征课。各设大使一人,以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