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常科科目之一。汉代以明法为察举的科目之一,唐以明法为科举的常科,属于法律科目。试律七条,令三条,全通为甲第,通八为乙第。五代时明法科或停或复, 宋于雍熙二年(公元985年)置明法科,兼习三小经。景
官名。汉初置,因其为王国自署,得到王的信任,其实权有时甚至超过朝廷所署的丞相。《汉旧仪》说:“汉置内史一人,秩二千石,治国如郡太守、都尉职事。调除吏属相。中尉、傅不得与国政,辅王而已。当有为,移书告内
官名。清朝八旗都统衙门所属左、右司之职官。雍正七年(1729)设,每旗二人,左、右司各一人。负责掌管本旗印信。十三年省、改设印务参领。
参见“功论郎”。
参见“小载师下大夫”。
官名。即刑部都官司,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都官。
初为职衔名义。唐朝非内侍省长官内侍监而受命主持内侍省事者。《旧唐书·宦官·高力士传》:“先天(712—713)中,预诛萧、岑等功,超拜银青光禄大夫,行内侍同正员。开元(713—741)初,加右监门卫将
官署名。北齐置,属卫尉寺,掌管京城及诸城门卫戍士兵。设令、丞。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伊耆氏下士一人,其职掌为:国家大祭祀,供给参加祭祀的老臣们藏杖的箧;军旅,供给授予有爵命者的殳杖;供给王赐与年老者的杖。北周仿《周礼》之制,置伊耆氏中士,正二命;伊耆氏下士,正
官名。北魏置。皇帝侍卫武官,由高车(亦称敕勒)族人担任,属高车虎贲将军。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