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朝僧纲司主官,掌各府佛教事务的官员。一人,从九品。洪武十五年 (1382) 始置,设官不给俸禄。清朝各府沿置,详“都纲”。
壮武、壮勇、壮烈、壮猛、壮锐、壮盛、壮毅、壮志、壮意、壮力等十号将军的合称。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九班。陈沿置,唯改壮盛为壮威将军,拟六品,比秩千石。十位带“壮”字的杂
官名统称。南宋榷货务都茶场、杂买务杂卖场、文思院、左藏东西库四处提辖官统称。四辖官外补则为知州,内迁则为寺、监丞、簿,或直接升任杂监司。
官名。辽朝北面官,总领皇太后帐祇应诸局之事。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机构。元朝始设于各州,掌理道人词讼。凡遇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长官为道正。洪武十五年(1382)亦置于各州,掌钤束一州之道人。长官仍为道正。清沿明制未改。官署名
官制用语。即以铜铸成印章,在印柄系黑色的绶带,是标志一定官阶的服制,亦称铜印黑绶,规格在金印(章)紫绶、银印(章)青绶之下。汉朝规定吏秩在比六百石以上至千石者,多应用铜印黑绶。魏晋南北朝时,一些官职的
官名。民国于内政、交通、实业、铁道等部设此官,承长官之命,办理技术事务,并指挥监督所属技术官,下有技正、技佐、技士。官名。为技术部员,北洋政府成立后于民国二年 (公元1913年) 设于交通与农商二部,
官名。清朝理藩院所属俄罗斯馆之主官。掌接待来京俄商、俄人居住之事。设一人,由本院堂官派充。
海关海事部的一科。见“海事部”。
①官名。主刑罚狱讼。《史记·五帝本纪》:“皋陶为大理,平民各伏得其实。”春秋晋、齐、卫诸国皆置。秦汉称廷尉,西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至武帝建元四年(前137)、哀帝元寿二年(前1年)、东汉献帝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