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一人,从四品,简任。掌领本厅审判事宜,并监督所属各官。
官名。即镇军将军的司马,位在长史之下,员一人。西晋时秩千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五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仍五品上,北周定为五命。宋朝亦有其名,而罕除授。
官名。辽、金元设置,为警巡院的副主官,见“警巡院”。
宋朝取士方法之一。徽宗崇宁三年(1104),罢州郡解试及礼部试,州学、辟雍取士皆由县学上舍中选拔,称为升贡。县学按外舍、内舍、上舍逐等升补。县学上舍选升州学,州学选升京师辟雍。宣和三年 (1121)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皮下大夫鞄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宋神宗熙宁三年 (1070),改北作坊副使置,为武臣迁转之阶。元丰 (1078—1085)改制,定为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改武显郎。
官名。《唐六典》卷三注:“后汉洛阳置四尉,皆孝廉作,有东部、西部、南部、北部尉。”又《后汉书·乔玄传》记玄“举孝廉,补洛阳左尉(注:左部尉也)。”尉主追捕盗贼,伺察奸非,分四部尉和左右部尉可能是东汉早
官名。职掌营造。汉朝《三公山碑》有郡将作掾。官名,汉置,为郡佐吏,位在将作史上,主土木工程及徒役。后世无闻。见汉朝《三公山碑》。
即“三司都凭由司”。
官名。明太祖吴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改前置太史监为太史院,置为属官,正七品,具体职掌不详。洪武元年(1368)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