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官署名。(1)西魏、北周秋官府置,掌刑罚,处治犯罪,并参预撰定刑律。长官为中大夫,置二员; 有上士二员,统中士、下士若干。(2) 即尚书省刑部头司,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752) 改,肃宗至德二载
公府诸曹之一。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典兵曹,主兵事,设典兵参军以掌理曹事。
见“近侍局”。
将军名号,一般说将军皆掌领兵征伐,而此将军只是一个封号,而不领兵。《史记·封禅书》:“齐人少翁以鬼神方见上……于是乃拜少翁为文成将军,赏赐甚多,以客礼礼之。”
官名。东汉献帝和平(190—193)中,任刘表为此职、荆州牧。三国魏时,与镇东、镇西、镇北将军合称四镇,多为持节都督,出镇方面。魏、晋及南北朝前期权势很重,后渐轻。三国魏定为二品;晋、南朝宋改为三品,
官名。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开封府置,大观二年(1108)诸州府皆置。掌礼乐、学校、贡举等事务,正八品。
官名。南朝梁、陈置。平水署次官。参见“平水令”。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置,分东、西二使,简称绫锦副使,为绫锦院次官。后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属东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布宪中大夫禁游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又称“阍”或“阍人”。春秋置。典守城门。 多以受刖刑者充任。 《左传·庄公十九年》“(鬻拳)遂自刖也、楚人以为大阍,谓之大伯。”官名。春秋时楚国设置,为守城门之官。《左传·庄公十九年》记鬻拳自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