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王国相

王国相

皇子封王,其郡为国,置相一人。汉初称丞相,景帝中五年改丞相曰相,俸二千石;初只统众官,成帝更令相治民,如郡守。有长史,如郡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参看“王国”条。


官名。汉初始置,由朝廷任命。初名相国,惠帝元年(公元前194年)更名丞,景帝中五年(公元前145年)复更名为相,此后终汉之世,一直未改。秩二千石。有功,得增秩为中二千石。《汉书·何武传》说:“相总纲纪,辅王。”又说“相如太守”。国相与郡守不同的,只是多一层与王的关系。王国之相对于诸侯王既有辅导之责,又有谏诤或举奏之责;必要时并有典兵之权,所以相实际上是掌管王国内的一切事务,并且对诸侯王实行监督。由于其位尊权重,故多以功臣或有能力者任此职。相府内另有自己的属吏,见于《汉书》记载的有长史,见《马宫传》;少史,见《河间献王传》;从史,见《爰盎传》;舍人,见《高五王传》;相掾,见《文三王传》。以上属吏除长史外,其他掾史当系通称,均不止一人,或者还以事为名,称某掾、某史,如郡吏之制。东汉王国相秩二千石,有长史如郡丞。三国魏沿置王国相,秩第五品。晋代废王国相,以内史当太守之任。南朝之制同晋。

猜你喜欢

  • 奚官女奴

    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孝文帝改定内官时,视五品。见《魏书·皇后列传》。

  • 圣嗣

    对太子及皇子王的尊称。《后汉书·李固传》:“又即位以来,十有余年,圣嗣未立,群下继望。”

  • 郊社署令丞

    官名。冬至祭天谓之郊,夏至祭地谓之社。隋始置郊社署,属太常寺。有令及丞,属官有门仆、斋郎、典瑞。唐于两京各置郊社署,令掌五郊社稷明堂之位,祠祀祈祷之礼。有丞,属官有府、史、典事、掌固、门仆之职,又有斋

  • 民政厅长

    官名,民国时置,为民政厅长官,总理民政厅厅务。参看“民政厅”条。

  • 行政院政务处长

    官名。为国民党政府行政院政务处的长官。见“行政院政务处”。

  • 观风整俗使

    官名。清朝为巡察地方,劝谕化导风俗而特设之官。雍正四年(1726),查嗣庭、汪景祺以文字获罪,世宗谓浙江士子浇漓,乃停其乡试,并设观风整俗使。后,福建、广东、湖南等省亦设,均属临时性设置,事毕则解。

  • 河南府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元年(713)改洛州置,长官牧以亲王遥领,牧缺尹行其事; 复长史为尹,通判府事; 掌宣德化,岁巡属县,观风俗、录囚、恤鳏寡; 置少尹二人,掌贰府事,岁终更次入计;又有司录参军事二人、

  • 委署步军校

    官名。清朝八旗步军营之低级武官。额定满洲四十人、蒙古、汉军各十六人,共七十二人。从六品,职同“步军校”。

  • 右司工

    官名。即“司空”。战国司工官分左右。三晋官印有“右司工”之官名。《古玺汇编》第九一号:“汪匋右司工。”

  • 大理院推丞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正四品。分刑科推丞与民科推丞,俱请简。刑科推丞,为刑科之长兼第一庭庭长,掌第一庭审判事并调度刑科一切事宜。民科推丞,为民科之长兼第一庭庭长,掌第一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