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典宝正、典宝副
官名。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典宝所,置典宝正一人,秩正八品,掌王宝、符牌。其副职有典宝副一人,秩从八品,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裁革。
官名。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典宝所,置典宝正一人,秩正八品,掌王宝、符牌。其副职有典宝副一人,秩从八品,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裁革。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四班,是最高的一班,拟车骑将军,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为最高的一班,拟镇卫将军等三号。
官名。北魏置,协掌尚书省仪曹事务。隶仪曹尚书。《魏书·李韶传》:“除仪曹令,时修改车服及羽仪制度,皆令韶典焉。”
见“科钞”。
即“江淮行省”。
指宰相。晋代枣道彦(据)《杂诗》:“天子命上宰,作蕃于汉阳。”
官署名。即“福建清吏司”。
见“贰卿”。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殿内省尚乘局置为次官,十四员,正七品。唐朝殿中省尚乘局沿置,十员,正七品下。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
官名。清朝太常寺之主管官。雍正元年(1723)设。由大臣内特简。乾隆十四年(1749),始定由礼部满尚书兼领。掌管坛庙祭祀礼仪及遴补本衙门官吏。光绪三十二年(1906),太常寺并入礼部,遂裁。官名。清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二品。掌军民之务,在各道设置。领路、府、州、县,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转达于省。有边陲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设使三员,同知、副使、经历、知事各二员,或置宣慰使都元帅、副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