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民国置,直属财政部,掌监督各省盐务机关办理的成绩、所属官吏的升降,编练场警,调剂运销,审定盐税定率,及盐务行政等事。设署长一人,总理署务。下设总务、场产、运销、审核、缉私五科。民国二十五年改为
官名。元朝始置,为首领官。中书省、行中书省、六部均置。正八品,掌各衙门钱谷出纳、营缮料理等事。设于路总管府衙者,兼理案牍、刑狱。多由吏员升任。明朝于各照磨所置,品秩随所属衙门高低而定,自正八品至从九品
宋朝职役名。神宗行保甲法后,募人充当,取代原乡役壮丁。每都保二名,隶属保正,承受本保文书。宋乡役名。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推行保甲法,雇募承帖人以取代原乡役壮丁,每都保设二人,隶属于都保正,掌理本
尚书省办公的地方。唐任希古《和左仆射燕公春日端居述怀》诗:“凤邸搏霄翰,龙池跃海鳞。”见《初学记十一》。帝王即位前的旧居也称凤邸。南朝陈徐陵《在北齐与梁太尉王僧辩书》:“膺龙图以建国,御凤邸以承家。”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三班,拟佽飞将军等号,大通三年 (529) 定制后,改拟飙勇将军等号。
宫外命妇通称。夫或子为官,帝王可加相应封号于其母及妻,使获得一定的地位和待遇。始于周朝,指卿大夫之妻。西汉皇帝女皆尚列侯,称公主; 皇帝外祖母、大臣夫人,有封为郡君者,如宣城郡广德君、酂君等。东汉皇女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职金上士二人,下士四人,掌理有关金、玉、锡、石、丹砂、空青的戒令。北周依《周礼》之制置职金中士、正二命;职金下士,正一命。隶属于秋官府掌朝下大夫。
官名。清末国子监所属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三人。掌文书案牍。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507),改游击将军置,低左、右游击将军一阶,为十班。陈四品,秩千石。唐高祖武德七年(624)置为从五品上武散官。宋初因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1)武官名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社会局后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社会调查、社会救济、新生活运动、国民精神总动员、民众团体的组训与监督、互助事业的组织及指导、劳资争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