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坊丞
官名。唐朝军器监甲坊署次官,置一人。正九品下。
官名。唐朝军器监甲坊署次官,置一人。正九品下。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清制,官员不俟俸满迁秩,称为即升。
清代于翰林院设典簿厅,掌章奏、文移及吏员、差役的管理事务,并保管图书。主官为典簿,满汉各一人,下设孔目满、汉各一人,笔帖式若干人。
官名。金置,为御药院的属官。都监无固定员额,同监不常任命。
即省会所在之府。
官名。清朝会同四译馆之最高长官。乾隆 (1736—1795) 时设,满洲大臣二人,於六部及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部衙衙门内奏请钦派。统摄馆事。光绪二十九年 (1903) 裁。
官名。见“上林令”。
官名。东汉隶五官中郎将,比六百石,无员,更直执戟,宿卫诸殿门,出充车骑,实为后备官员,以供选用。三国时吴仍置。官名,汉置,为五官中郎将属官,俸比六百石,掌持戟值班,宿卫殿门,出充车骑。见《后汉书·百官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定额四人,奏补,分掌本馆第一、第二两科与译书、编案两处事务。
即“奚六部秃里”。
官名。即尚辇奉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