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坊署令丞
官名。唐初有甲铠署,贞观六年(公元632年)改为甲坊署。设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出纳甲胄 、綅绳、筋角、杂作及工匠。所属有监作二人,府二人,史五人,典事二人。宋不置,金亦于军器监置甲坊署,设令、丞、直长。泰和四年(公元1204年)废。
官名。唐初有甲铠署,贞观六年(公元632年)改为甲坊署。设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出纳甲胄 、綅绳、筋角、杂作及工匠。所属有监作二人,府二人,史五人,典事二人。宋不置,金亦于军器监置甲坊署,设令、丞、直长。泰和四年(公元1204年)废。
官名。同“大宗”。又称“上宗”。掌宗庙祭祀礼仪的长官。《尚书·周书 ·顾命》: “太保、太史、太宗、皆麻冕彤裳。太保承介圭,上宗奉同、谒。”参见“大宗”。官名。《尚书·顾命》:“太保、太史、太宗,皆麻
官名。金司天台内部视构有漏刻科,司其事者员额二十五人元司天监沿置,设管勾二人。
官名。①北魏道武帝天赐三年(406)曾置,职掌不详。隋炀帝大业(605—618)间又置,属谒者台,员二十,从五品,掌出使。清朝为王公府属武职官员。顺治八年(1651)置,以世职领之。雍正四年(1726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凡依转班之缺分而授官之例。参见“转班”。北洋政府军官、军佐任用方式之一。凡上校以下各级军官,具有宪兵学识的,得改任相等的宪兵军佐,称为转补。
官名。宋初置,见“祠部司”。
后宫诸女官泛称。妃嫔较媵嫱贵。《阿房宫赋》:“妃嫔媵嫱,王子皇孙,辞楼下殿,辇来于秦。”《注》:“自皇后而下,次为妃,次为嫔,又其次为媵为嫱,皆宫女之在阿房宫中者。”
官名。北宋河北、河东、陕西路有义勇乡兵,神宗熙宁三年(1070)置提举官,四年罢。
官署名,为宫中图书馆之一,即天子的书库。《汉书·艺文志》:“建藏书之策,置与书之官,下及诸子传说,皆充秘府。”注:“如淳曰:刘歆《七略》曰:外则有太常、太史、博士之藏,内则有延阁、广内、秘室之府。”
即“贝勒依法依旦尼达”。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属官,正三命。下设函工中士、函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