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畿县令

畿县令

官名。唐制以京旁之县为畿县,京兆府领县二十,其中长安、万年二县治所均在京师城内,称为赤县,其余咸阳、兴平、泾阳、渭南、高陵、同官、蓝田、鄠、好畤、武功、华原、美原十二县均地邻京师四周,称为畿县;河南府称东都,领县二十,其中河南、洛阳二县为赤县,其余偃师、巩县、阳城、王屋、登封、河清等十八县,以地处东都四周,亦称畿县;太原府称北都,领县十三,太原、晋阳二县为赤县,其余太谷、文水、榆次、盂县、交城等地处北都四周之县为畿县; 见《新唐书·地理志》。畿县令掌畿县的政令,员额一人,秩正六品上,其地位品秩低于赤县令。属官有丞,主簿,尉;吏员有录事、史,司功佐、史,司仓佐、史,司户佐、史、帐史,司法佐、史,司士佐、史,典狱,问事,白直,市令、佐、史、帅;儒学有博士、助教、学生。

猜你喜欢

  • 减资升等

    元代缩减官员升等年资的一项规定。据《元史·选举志》记载,大德九年(公元1305年)诏:“外任流官,升转甚迟,但历在外两任,五品以下并减一资。”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诏“四品以下诸职官, 不分内外,

  • 提督总兵

    官名。明嘉靖二十九年置提督总兵官一员,为京营长官。不久,改提督为总督。见《明史·职官五·京营》。

  • 永平屯田总管府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设。掌北京采木人三千于永平路马城县(今河北滦县南)屯田事。隶大司农司。秩从三品。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各一员。下辖昌国、济民、丰赡三署,各置署令、署丞一员。官署名

  • 常秩

    常设之官职。又指官职禄位。《左传·文公六年》: “委之常秩。”

  • 伊耆氏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颁发王室优待老臣的手杖。《周礼·秋官》: “伊耆氏,下士一人,徒二人”,“掌国之大祭祀,共(供)其杖咸。军旅,授有爵者杖。共王之齿杖”。官名。周设此官,掌管国

  • 相者

    也称相工,为待诏官之一,掌相面。《后汉书·皇后纪》:“又相者见后惊曰:此成汤之法也。”注:“相者,待诏相工苏大。”

  • 次司空

    官名。一说次于都司空的职官。《墨子·杂守》: “县候面一亭尉,次司空。”孙诒让: “次司空,亦次于都司空也。”

  • 检讨

    官名。唐朝始置。集贤院有知检讨官。宋朝崇文院、史馆均置,以他官兼任,掌修国史。北宋末年讲议司、南宋初年修政局亦置。明清为翰林院史官,位次于编修,从七品。掌撰述记载,修纂国史。一般由三甲进士留馆者充任,

  • 下百户所

    官署名。元朝军府等级,秩从七品,统军五十名以上,置百户一员。

  • 太子内坊丞直

    官名。隋朝太子典书坊属官,员四人,从九品上。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名典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