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诏官,主兵,以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
官名。元置,掌御用冠帽。属侍正府,参见该条。
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参见“明保”。
武臣的差遣职务。五代后唐时置于北都太原,掌理北都治安,协助留守掌防守事务。《资治通鉴·后唐纪四》说:“初,庄宗命吕、郑二内养在晋阳,一监兵,一监仓库,自留守张宪以下皆承应不暇。及邺都有变,又命汾州刺史
官名,金朝置。从五品,掌奏进告御史台、登闻检院理断不当事。其佐官有同知登闻鼓院事,正六品。属官有知法二员,从八品,女真、汉人各一员。见《金史·百官二》。官名。金置,见“登闻鼓院”。
太宰兼录尚书事的简称。《晋书·慕容载记》:“(慕容恪等言)猥以轻才,窃位宰录。”
官署名。元朝军府等级。秩从六品,统军七十人以上,置百户二员。
武散官名。金始置,秩从三品中。元沿置,升秩为从二品。
官名。清末典礼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设。八人,简任。承掌院大学士之命讨论典礼,参订章制。
官名。突厥有此官,为高级官员。见《北史·突厥传》,参看“次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