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差销算处
官署名。清朝工部都水司所属之机构。顺治元年(1644)置,由本部堂官委派所属司员满、汉各二人管理,每年一更代。掌理销算皇帝巡幸所经之处整理道路、桥梁、营址等项皇差费用之事。
清代工部都水清吏司所属机构。凡皇帝出巡经过之处,由地方官修治道路桥梁,报工部核销。查勘与核销之事由皇差处办理。由工部堂官委派司员满、汉各二人管理,任期一年。
官署名。清朝工部都水司所属之机构。顺治元年(1644)置,由本部堂官委派所属司员满、汉各二人管理,每年一更代。掌理销算皇帝巡幸所经之处整理道路、桥梁、营址等项皇差费用之事。
清代工部都水清吏司所属机构。凡皇帝出巡经过之处,由地方官修治道路桥梁,报工部核销。查勘与核销之事由皇差处办理。由工部堂官委派司员满、汉各二人管理,任期一年。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正四品上阶文散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徽宗大观二年(1108),又改右光禄大夫置,为正三品文臣寄禄官。金、元亦置,为四十二阶文散官第十二阶。金从三品上; 元从二品,
见“稽察宝坻等处驻防大臣”。
北周太祖宇文泰为西魏丞相时创建。西魏大统年间(公元535—551年)宇文泰采用苏绰的建议,仿《周礼》六军之制,在都督中外诸军事之下设六个柱国大将军以领兵,每一柱国大将军之下辖两个大将军,每一大将军之下
武官名。南朝宋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八品。
官名。战国秦置。主管苑囿。《睡虎地秦墓竹简·内史杂》: “苑啬夫不存,县为置守,如厩律。”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长史司典膳所置,一人,初为正六品,后改正八品,掌王府祭祀、宾客及王、王妃膳食之事。
州分职吏名。晋代凉州已置此职,见《金石录》二○《彭祈碑阴》。因凉州与羌戎相接,故置此取以协调与少数民族的关系。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隶于噶伦。掌理刑名之事。设五品官二人。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秩正五品,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二人,掌民刑诉讼。民国时期沿置。
专门学校名。原名警官高等学校,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北洋政府创办,校址设在北京,国民党政府成立后接办,属内政部。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五月内政部修正公布的《警官高等学校规程》规定,警官
官名。①宋朝巡视安抚地方之特遣官员。宋制,地方诸州遇有灾伤,则遣廉访民瘼之官员,有巡抚大使、副大使、安抚使、副使等,其官卑者不加使名,只称巡抚。以其职责为巡视安抚,故名。为临时性设置,事毕则解。②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