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盐务署

盐务署

官署名。民国置,直属财政部,掌监督各省盐务机关办理的成绩、所属官吏的升降,编练场警,调剂运销,审定盐税定率,及盐务行政等事。设署长一人,总理署务。下设总务、场产、运销、审核、缉私五科。民国二十五年改为盐政司。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为财政部直辖机关。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置盐务筹备处,依照同年九月十二日公布的《盐务筹备处分股办事暂行章程》的规定,以处长为主官,内部分置三股:总务股,下辖机要、编纂、统计、庶务四科;北盐股,下辖奉直、潞东、川滇三科;南盐股,下辖两淮、两浙、闽粤三科,各设股长、科长等员。次年九月三十日,财政部以盐务筹备处筹备工作已告完成,改设盐务署,暂设署长一人,并兼本署盐务稽核总所总办。三年(公元1914年)五月十五日公布《盐务暑官制》,规定盐务署监督全国盐务,以督办为长官,由财政总长兼任;署长一人,简任,掌理全国一切盐务事宜。设参事二人,厅长二人、秘书二人、佥事八人,主事二十人。署内分置一处二厅:总务处分设三科,办理文书、人事、庶务,并主管调查视察各盐运使和榷运局办事的成绩;场产厅分设二科,掌建筑盐场、仓栈,制造盐类,编练场警缉私等;运销厅分设三科,掌各省运盐、销盐事务。因为北洋政府以盐税作外债的担保,故本署特设洋员充任盐务顾问,规定一切文件都要抄送顾问检阅,如果同署长的意见不合,须呈请财政总长决定。国民党政府沿置盐务署,为财政部的组成机构。掌监察各省盐务处,盐运使、榷运局办理之成绩及其以下各属官升降调遣事项,以及其他一切盐务行政事项。以署长为长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各种事务。后改为“盐政司”,参见该条。

猜你喜欢

  • 玺封

    官制用语。即以玉玺加封的文书。

  • 公府掾

    官名,即公府掾史属,三公府下属诸曹职吏统称。其中东、西曹掾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属比三百石。太尉、司徒、司空皆称公,其府称公府,府中设若干办事机构称曹,每曹的长官称掾,副职称史、属,下边还有办事官吏

  • 发运都监

    官名。宋真宗天禧二年(1018)始置,以诸司副使充任,为发运司属官。

  • 电政监督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电政管理局的长官。其后又设兼理电政监督。依照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八月二十五日公布的《兼理电政监督职务章程》规定,兼理监督由交通总长就本区内一等电报局局长中选任,办事处即附设

  • 典作都将

    官名。北魏置。掌兴造事务。《魏书·张衮传》: “(张)陵袭爵,后为赤城典作都将。”

  • 三史科

    唐、宋贡举科目名。三史即《史记》、《汉书》、《后汉书》。考其墨义、义理、句读。宋神宗时罢。

  • 典礼

    官名。周朝设此官,掌管礼制。《礼记·王制》:“命典礼,考时月定日,同律、礼、乐、制度、衣服,正之。”

  • 两使判官

    节度判官、观察判官合称。与留守判官同为选人最高一阶。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定为从八品。徽宗崇宁二年 (1103) 重定选人阶官,换承直郎。

  • 宫相

    太子左、右庶子别称。左庶子比侍中,右庶子比中书令,太子监国则庶子比尚书令,故名宫相。指太子詹事或太子庶子。唐朝太子官属有詹事府,其长官称詹事,总理一切政务;又有左春坊、右春坊,其长官称庶子,掌管各局。

  • 廷寄

    清朝雍正 (1723—1735) 以后传达皇帝谕旨的一种形式。凡皇帝上谕涉及重大机密政务者均由军机处直接封交兵部捷报处寄送有关官员,称为“寄信”,亦称“密寄”,外间官员谓之“廷寄”。根据受文官员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