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兑通判
即“管粮通判”。
即“管粮通判”。
爵名。清初九等世爵之第七等。乾隆元年 (1736) 定汉文名为“骑都尉”。为公、侯、伯、子、男五等封爵之下四级世职的第二级。分为二等,叙正四品。参见“骑都尉”。
官名。北周置,多省称为司武。掌宿卫军事,正五命。武帝宣政元年 (578) 罢,改置司武上大夫。参见“司武上大夫”。
官名。隋朝内官尚寝之属,置三员,视勋品,掌铺洒扫; 炀帝时改司设。
清代刑部内部机构。掌督催各司题咨现审案件,分别规定期限,各司须在限期内办完现审案件。各司现审案件的情况,月终由本所汇奏。各省命案盗案及现审赃罚数目,年终由本所汇题,现审案内应发送云贵、两广烟瘴之地充军
吏名。清置于八旗都统衙门,帮办章奏文移。
官名合称。唐朝十六卫大将军之副贰,每卫二人,从三品。宋朝为从四品,无定员,以宗室或武臣为之,皆空官无职掌; 南宋多不除授,孝宗隆兴(1163—1164)中复置,为武臣之馆阁职。
官名。指王诸姑姊妹之女有爵位者。辅佐王后掌宗庙祭祀。《周礼·春官》: “外宗,凡女之有爵者”,“掌宗庙之祭祀,佐王后荐玉豆,视豆笾。及以乐彻,亦如之。王后以乐羞粢,则赞。凡王后之献,亦如之。王后不与,
官名。唐玄宗开元五年(717) ,乾元殿写四部书置,八人,分掌四库书。六年,乾元殿更号丽正修书院,罢。十三年,改为集贤殿书院复置,协助校书、正字分掌四部图籍。
官名。清朝户关监督之一。顺治二年(1645)设,为淮安榷关主官。关署在淮安府板闸镇。掌征纳通过淮安一带之船料、货税、并兼管宿迁工关与庙湾口海关之税课征纳。所设笔帖式由内务府司员充任,并设经承、书吏、巡
官署名。蒙古国初期,立河间税课达鲁花赤清沧盐使所,后创立运司,立提举盐榷所,又改为河间路课程所提举沧清课盐使所。元世祖中统三年(1262),改为都提领拘榷沧清课盐所。至元二年(1265),以刑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