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舶
宋朝监市舶务简称。
宋朝监市舶务简称。
丙科。汉朝考取官吏分甲、乙、丙等科,唐朝讳“丙”,改“丙”为“景”。《汉书·匡衡传》:“射策甲科,以不应令除为太常掌故。”唐人颜师古注曰“《汉书·儒林传》岁课甲科为郎中,乙科为太子舍人,景科补文学掌故
东宫武官名。晋初,置中卫率,泰始中分为左右,各领一军。惠帝时愍怀太子在东宫,加置前后二率。成都王颖为太弟,又置中卫率,是为五率。南渡后,省前后二率,孝武帝于太元中又置。南朝唯置左右二卫率。北齐置左右卫
东汉以首都洛阳为东京,以西汉故都长安为西京,合称二京。
清朝对地方州县中典史、吏目、巡检等一些佐杂官员的称呼,含有一定轻蔑之意。
官署名。宋朝官府所设掌回易钱物的机构。北宋时各经略、安抚司多置。南宋初,都督府于建康(今江苏南京)及镇江等处置,并立库官赏格。国信所、安抚司、转运司及屯驻大军亦置。又有回易酒库,专以本钱经营造酒及贩卖
官署名。明世宗嘉靖二十九年 (1550)于京军三大营(五军营、神机营、神枢营) 之上置戎政府,设武臣一,称总督京营戎政;文臣一,称协理京营戎政。其下设副将、参将等官二十六员。隆庆(1567—1572)
清朝对绿营军官于限额之外委任者之通称,为绿营中之低级军官。有外委千总,外委把总,其职掌与额设千总、把总相同,但品秩、俸饷略低。另有额外外委,其品秩又较外委为低,乃绿营中最低级军官。指额外委派的武官。清
见“僧录司”。
官名。辽朝北枢密院官员。在北院副承旨下,掌北枢密院文翰之事。官名,辽朝置,属北枢密院,掌修文告之事。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北枢密院”条。
即“昔宝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