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调兵遣将的信物。一般以铜铸成,虎形,背有铭文,分两半,右半留中,左半授予统兵将帅。调兵时由使臣持符验合,方可发兵。《史记·魏公子列传》: “公子诚一开口请如姬,如姬必许诺,则得虎符夺晋鄙军。”汉朝
食邑制度之一。唐朝封户有虚实之别,其封国并无疆土,封户亦徒有虚名,唯加实封者,始食其所得封户之租税。玄宗开元(713—741)中定制,食实封者不得私征封户租调,需向太府寺领取封物,其实封有同俸赐。后又
见“四川等处行中书省”。
官名。唐玄宗开元十三年(725)置,以授宰相与其他侍从官,使掌修书之事。代宗大历(766—779)中,改为集贤殿学士。五代,与集贤殿学士并置。宋初置集贤院为三馆之一,遂定置集贤院学士。其后,多不领本职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月选班秩之一。按例应选官员到班无人,以他官替补任官之法。如单月选,小京官教习班例以三年期满者补用二人,六年期满者补用一人,三缺轮流选补,如三年期满无人,以六年期满者抵补。他官亦依
官制用语。初为兼官形式之一,即以他官暂时主持某一官署事务。亦称权知、掌知、监知、知某事等。唐朝以佐官代理长官亦用此称。宋朝派遣中央官员主持州、军、县等地方事务,多用此称,为“差遣”(即实际职务)形式之
官名。将军名号。东汉末及三国魏置,两晋、南朝宋省置无常,八品 (一说三国魏为五品)。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五班,陈改为拟八品、比秩六百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
服饰名。指帝王所赐之官服。始于周朝。周之官秩,自一命至九命,分为九等。各视其命之数,有一定之制。故将天子按诸侯、大臣爵秩品位所颁赐之制服,谓之命服。《国语·晋语四》:“君以天子之命服命重耳,敢有安志。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司会中大夫属官,正二命。
宦官名。北齐置,中山宫署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