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河道总督
全称直隶河道水利总督,又称北河总河。官名。清朝督理直隶河道之最高长官。雍正八年(1730)设,一人。驻天津。掌理漳卫入运归海及永定河疏浚堤防之事。九年设北河副总河一人,驻固安,佐之。乾隆二年(1737)皆裁,河道事务归直隶总督兼管。
全称直隶河道水利总督,又称北河总河。官名。清朝督理直隶河道之最高长官。雍正八年(1730)设,一人。驻天津。掌理漳卫入运归海及永定河疏浚堤防之事。九年设北河副总河一人,驻固安,佐之。乾隆二年(1737)皆裁,河道事务归直隶总督兼管。
官名。三国魏置,职掌不详。见《宋书·礼一》。
北魏时记载将士军功勋劳的文书,参见“勋书”。
官署名。蒙古国置,管辖阿母河以西各地行政事务。太宗时,始置行政官。宪宗时用行省名。旭烈兀西征期间,行省受其节制。元世祖即位后,阿母河以西委付旭烈兀管辖,行省废。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设,掌缮写具奏折件,承办各项引见、签折、排单。设经承以办理事务。
爵制名。一说夏、商时为公、侯、伯、子、男五等,周朝为天子、公、侯、伯、子男五等。《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孟子·万章下》:“北
参见“宗正丞”。官名。唐宋皆置,为宗正寺长官卿的佐官,协助卿掌皇族属籍等。参看“宗正寺”条。
官名。十六国姚襄置。《晋书·姚襄载记》:“ (襄) 以强白为后部帅。”
官名。尚书省仓部曹长官通称。三国魏始置,亦称仓部郎中,资深者可转侍郎,六品,秩四百石。隶度支尚书。两晋南朝沿置,宋六品; 梁侍郎六班,郎中五班; 陈侍郎、郎中并四品、六百石。北魏前期仓部曹置尚书,郎居
官名。麹氏高昌国主客部长官,职掌同尚书。参见“主客”③ 。
官名。唐德宗贞元二年 (786) 初置,一员,从二品,为右骁卫长官,位大将军上,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豹骑番上者,分配之; 凡分兵守诸门,在皇城四面、官城内外,则与右卫上将军分知助铺。宋朝置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