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清吏司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简称直隶司。乾隆六年(1741),改现审右司设。掌核顺天府、直隶及八旗游牧察哈尔左翼所属刑名案件。兼理京畿道御史、顺天府府尹、东西陵、热河都统、围场总管、密云副都统、山海关副都统、古北口、张家口、独石口、喜峰口、芦峰口、塔子沟、三座塔、八沟、乌兰哈达、喀拉河屯、多伦内尔等处文移。设满、汉郎中各一人,员外郎满洲、蒙古各一人、汉二人,主事满、汉各一人,经承四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简称直隶司。乾隆六年(1741),改现审右司设。掌核顺天府、直隶及八旗游牧察哈尔左翼所属刑名案件。兼理京畿道御史、顺天府府尹、东西陵、热河都统、围场总管、密云副都统、山海关副都统、古北口、张家口、独石口、喜峰口、芦峰口、塔子沟、三座塔、八沟、乌兰哈达、喀拉河屯、多伦内尔等处文移。设满、汉郎中各一人,员外郎满洲、蒙古各一人、汉二人,主事满、汉各一人,经承四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即“小驾部下大夫”。
官名。民国置,为财政部主管政务工作的副长官,相当今天财政部副部长。
爵名。北魏中期置,位第九等,低于子。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四品。爵位名。北魏置,秩从四品,地位在开国县子之下, 开国县男之上。
元朝统领回回炮手及军匠的机构。元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改回回炮手都元帅府置,秩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万户、副万户等官,下辖千户所三翼。官署名。元至元十一年(公元1274年)置炮手总管府。十八年(公
官制术语。指兼管某项事务。
官名。南朝梁、陈置,流外三品蕴位。
官名。明朝国子监属官。洪武十三年(1380) 于掌馔厅设,一人,未入流。掌监生饮食事务。
吏名。南朝梁郡、县置。员数视郡、县等级而定。
官名。东汉隶五官中郎将,比六百石,无员,更直执戟,宿卫诸殿门,出充车骑,实为后备官员,以供选用。三国时吴仍置。官名,汉置,为五官中郎将属官,俸比六百石,掌持戟值班,宿卫殿门,出充车骑。见《后汉书·百官
官名。掌君王冠饰。战国韩置。《韩非子·二柄》: “昔者韩昭候醉而寝,典冠者见君之寒也,故加衣於君之上”,“君因兼罪典衣与典冠。其罪典衣,以为失其事也; 其罪典冠,以为越其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