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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委员会

省政府的权力机关。国民党政府设置,由省政府委员七至八人组成。其职权为:所有关于制定省单行条例,增加或变更人民负担,确定及变更地方行政区划,处分或筹划省公营事业,执行国民政府委托事件,监督地方自治设施或变更省行政,咨调省内军队及督促所属军警团防绥靖地方,全省预算决算,任免全省所属官吏及停止或撤销所属机关的不法命令或处分等事项,均须经过省政府委员会的决议,方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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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御史房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六年(1083),于尚书省都司置,掌纠弹御史失职,考校六察御史殿最。置簿籍记载六察御史纠劾之多寡当否为殿最,岁终取旨升黜。本房举发六察御史察而不当及失察不尽等事,岁终由都司考校。

  • 同判太史局事

    官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为太史局次官,造五官正以上艺业优秀资考较深者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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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吏员名。元置,属中书省,员额五十人,掌传宣命令及给使差遣之事。

  • 都官书佐

    官名,属司隶校尉,掌都官文书,下有典郡书佐,每人各主一郡文书。见《后汉书·百官志。》。佐吏名。汉置,属司隶校尉,职掌同都官从事史而地位稍逊。参见“都官从事史”。

  • 武卫

    ①官号。东汉献帝建安十六年(211)曹操置。《三国志·许褚传》:褚“迁武卫中郎将,武卫之号,自此始也。”其后有武卫将军、武卫大将军、武卫校尉、武卫都尉等名号。详见各条。② 武卫将军省称。③隋、唐十二卫

  • 写字

    宦官名。明朝内府二十四衙门各监、司、局及内府各供用库多有设置,无定员。

  • 管粮同知、通判

    清代专司漕粮监兑的地方佐贰官。清初漕粮监兑之事,均由各府推官任之。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裁撤各省推官,漕粮监兑之事改委同知、通判。清制共设管粮同知六人:山东武定,江南江宁、苏州、松江、凤阳,浙江湖

  • 三甲

    官制用语。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0) 将所录取的进士分为三等,分称第一、二、三甲,此年第一甲取二十八人,第二甲取一百五十七人,第三甲取五十四人,三甲人数反少于二甲。太宗端拱元年(988) 、二年取

  • 尝食典御丞

    官名。北魏置。《魏书·阉官传》: “景明(500—504)中,(成轨为)尝食典御丞,(中谒者)仆射如故。”佐尝食典御负责帝、后御膳的烹制及进奉。参见“尝食典御”。

  • 正钞

    见“科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