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军
元代宿卫军其职司守护皇帝帑藏者,称为看守军。参见“宿卫军”。
元代宿卫军其职司守护皇帝帑藏者,称为看守军。参见“宿卫军”。
官名。金置于盐使司,秩正九品,掌分管盐使所属盐场的发买收纳恢办之事。
郡守(太守)属吏的泛称。秦和西汉郡守属吏有丞,为郡守之副;边郡有长史,掌兵马;郡尉佐郡守典武职甲卒,秩比二千石,汉景帝中二年改称都尉。到东汉,郡太守的属吏除丞(边郡丞为长史,掌兵)、都尉外,还有功曹史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制司所属五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军防司,宣统二年(1910)随司改属海军部,三年,军防司撤,併入军制司。掌承办水师人员驻册分发,千总、把总、外委之拔补,水师副将、参将各员之密保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敌烈军。设详稳等职。
监狱名。清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筹建,由日本小河滋次郎博士设计,次年开工。根据规划,该监狱分前、中、后三区:前区包括大门、看守教诲所、病监、幼年监、运动场等;中区包括中央事务所、典狱室、会议室、课
官署名。秩正三品。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由家令司改置,隶徽政院。泰定帝泰定元年(1324)复改为家令司。天历二年,又改为内宰司。置内宰六员,司丞四员。下辖典膳署等机构。参见“家令司”。官署名。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属“肃政厅”,见该条。
官名。元朝西南地区诸溪洞所置长官司之职官。位长官之下,协掌司事。多以土人为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湖广、四川、云南、广西、贵州等省设有。位次长官司长官,从七品。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
军事机关。唐置,掌宫禁宿卫,龙朔二年省“府”字,称骁卫。见《新唐书·百官四上·左右骁卫》注。参看“骁卫”条。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刑部置,掌根究推勘诸路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