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册道
官名。明朝于江西、陕西等省间设。为所在省布政使佐官左右参政、参议的分道之职,以其中一人担任,督理攒造赋役黄册及鱼鳞图册等事。
专职道员名。明代于江西、陕西等省设,以布政司右参政或右参议任之,辅助布政使处理钱谷事务。清代废。
官名。明朝于江西、陕西等省间设。为所在省布政使佐官左右参政、参议的分道之职,以其中一人担任,督理攒造赋役黄册及鱼鳞图册等事。
专职道员名。明代于江西、陕西等省设,以布政司右参政或右参议任之,辅助布政使处理钱谷事务。清代废。
明代铨选方式之一。明代吏部于弘政门会选通、参以下官。参见“廷推”。
官名。清代各官库在司库下均有库使,协助司库管理库事。参见“司库”。
官吏泛称。《左传·襄公十四年》:“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以牧羊喻治民,故称。
北魏所设总揽尚书省诸曹政务的一种名义。《魏书·崔玄伯传》: “及置八部大夫以拟八坐,玄伯通署三十六曹,如令、仆统事,深为太祖所任。”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置,配置在京师地方审判厅内。以检察长一人为主官,秩正五品,掌纠正同级审判,监督下级检察厅,下设检察官五人,秩正六品,典簿(从七品)、主簿(从八品)、录事各二人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遴选官员方法之一。官员出缺,或由九卿保举,或由吏部提名,均应将候选名单题请补用,名单内一般每缺开列两名人选,一正一陪,其正取者称拟正,备取者称“拟陪”。
官制用语。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0) 将所录取的进士分为三等,分称第一、二、三甲,此年第一甲取二十八人,第二甲取一百五十七人,第三甲取五十四人,三甲人数反少于二甲。太宗端拱元年(988) 、二年取
官名。北魏孝文帝太和 (477—499) 中置,属廷尉。专主刑狱。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从四品中。因负责直接审理刑狱案件,颇受孝文帝重视,由其亲选。亦简称“司直”。后罢。至孝庄帝时复置司直,仅名
官名。北魏置,掌皇帝起居注之修撰,以文学之士为之。《册府元龟》卷五五四《国史部·总序》:北魏“置修起居注二人,以他官领之,而隶于集书省”。西魏沿置。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起居郎、舍
见“文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