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督学科

督学科

清朝兵部武库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猜你喜欢

  • 赐紫禁城骑马

    清代优礼大臣的方式之一。见“加顶带”。

  • 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司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十年(1077)置,掌经画钱帛、粮草,以供本路边费,以及榷易货物、官庄、营田水利、弓箭手等事。以秦凤路转运使、副使同领之。哲宗元祐元年 (1086)罢。官署名。北宋熙宁末因熙河连年

  • 山南江北道提刑按察使

    官名。元朝山南江北道提刑按察司长官。

  • 典东牢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东王府典官之一,掌监狱。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将军。

  • 还殿

    官场用语。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举人省试合格,因故未参加殿试,可赴下次殿试,称为还殿。宋代科举考试的一项规定。殿试的应举人因故不能殿试,可在下一次殿试时再行参加,称为还殿。

  • 亚东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外交部原设亚洲司,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分为亚东、亚西两司。亚东司掌理关于日本及泰国外交事务。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参见“亚洲司”。

  • 俊秀

    官制用语。明朝凡幼童、白丁和商贾以捐纳而得入监为监生者称俊秀。或称“例生”。大都不入国子监读书,只候凭票选官。清朝专指汉人无“出身”而入仕者。武生行伍就文职者亦视于此。其捐输官职,止授从九品或未入流。

  • 讼庭

    即今之法庭。唐李白《赠从弟宣州长史昭》:“讼庭垂桃李,宾馆罗轩盖。”

  • 三等爵

    爵位制度。三等爵即三等爵级,即公一级、侯伯一级、子男一级。一说与五等爵制均为西周实有制度,两者相互为用。即五等爵以定封地大小; 三等爵以定其所食: 公食其半,侯伯食三分之一,子男食四分之一。《周礼》载

  • 河南司员外郎

    官名。即“河南清吏司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