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捕后司
官署名。清初刑部所属机构。康熙三十八年(1699)设,掌督捕八旗及驻防逃人事。雍正十二年(1734),与督捕前司并为督捕清吏司。详“督捕清吏司”。
官署名。清初刑部所属机构。康熙三十八年(1699)设,掌督捕八旗及驻防逃人事。雍正十二年(1734),与督捕前司并为督捕清吏司。详“督捕清吏司”。
官名。西汉始置,本为司农。景帝时改称大农,见《宋书·百官志下》。三国魏称为王国大司农,秩第七品。晋代复改称大农,为王国三卿之一。南朝宋齐梁陈与北魏、北齐之制与晋同。隋唐亲王国官亦有大农。唐制“秩从八品
官署名。北宋太宗淳化四年(993) 置,凡制敕有所不便者皆许封驳,依例施行之常程公事不得辄有留滞,设知给事中事为长官,以两制以上充任。不久废知给事中事,以本司隶银台司,由枢密直学士领之。后另设知封驳司
官名,汉置,边郡置长史一人,俸六百石,掌兵马。西汉边郡有丞和长史,东汉建武十四年罢边郡太守丞,长史领丞职。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后汉书·百官志五·州郡》。官名。秦汉之制,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三
将军名号,一般说将军皆掌领兵征伐,而此将军只是一个封号,而不领兵。《史记·封禅书》:“齐人少翁以鬼神方见上……于是乃拜少翁为文成将军,赏赐甚多,以客礼礼之。”
文书名。又称关升职令状、关升荐削。宋朝中级以上官员荐举选人由判、司、簿、尉关升为令、录、职官的一种举状。荐举职官者为职状,荐举令、丞者为令状。
官名。清朝僧录司主官。天聪六年(1632)设,一人,由僧官带原品衔充任。掌天下释教之事。道光二十四年 (1844) 定制,兼善世等衔。
汉朝臣民向皇帝呈递奏疏的副本。汉制,凡上书者皆为二封,署其一曰副。领尚书者先发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宣帝时为削夺霍氏权势,采纳御史大夫魏相建议,去副封以防壅敝。
爵名。战国秦、赵等国均置,食禄万户。《史记·范睢蔡泽列传》: “(虞卿见赵王) 再见,拜为上卿; 三见,卒受相印,封万户侯。”汉朝亦用称食邑万户的列侯。爵名,食禄万户。战国时期,秦、赵等国置。《史记·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十九年(214)孙权置。《三国志·鲁肃传》: “(建安)十九年,(鲁肃)从(孙)权破皖城,转横江将军。”杂号将军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征伐或驻守。《三国志·吴书·鲁肃传》:“(建安)
官制术语。指受命掌管官吏选举。有时非吏部官员或吏部官员调任他职后,亦得奉诏典选,兼理选举事务。《北齐书·源彪传》: “(后主)天统(565—569)初,(彪)入为吏部郎中,迁御史中丞,典选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