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印科
清朝都察院经历厅下属之办事机构。置经承一人,掌启用印信。
清朝都察院经历厅下属之办事机构。置经承一人,掌启用印信。
官名。见“四帐都详稳司”。
宋代谓官员等待铨选为守阙。即“待阙”,见该条。
吏名,汉置,为郡县小吏,给事门下,故称门下小史;位在门下干之下。《后汉书·百官五·州郡》:“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干主文书。”注:“《汉官》曰:书佐五十人,循行二百三十人,干、小史二百三十一人。”
官名。北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始置,以韩林学士丁度充任,协助宣抚使宣抚河东路。八年,又以安抚使明镐充任,宣抚河北路。徽宗宣和(1119—1125)末,以伐燕,命少保蔡攸充任。南宋初,宣抚司多置为副
官奴为御者之称。掌驾御之官称驺,以奴为驺者称驺奴。《汉书·龚遂传》:“王尝久与驺奴宰人游戏饮食。”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州府文书。《礼记·内则》: “宰告闾史,闾史书为二,其一藏诸闾府,其一献诸州史。州史献诸州伯,州伯命藏诸州府。”
清朝“寄信”(“廷寄”)的一种形式。详见“廷寄”。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五年 (1287)。掌诸色段匹。属户部。官名,元朝置,正四品。掌诸色缎匹。见《元史·百官志一》。
内务部直辖机构。见“筹备立法院事务局”。
官名。明初以凤阳为中都,置中都留守司,设左副留守一人,佐正留守统凤阳、长淮等八卫,防护皇陵。后改副留守只设一人,不分左、右,定正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