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官名。殷朝始置,周朝沿置。主农业生产。《殷虚书契乙编》第七七四六片: “在攸田武其来告。”《公姞卤铭》:“公姞命叉司田。”《礼记·月令》:“王命布农事,命田舍东郊,皆修封疆,审端经术。”郑玄注:“田
官名。晋朝置,司徒府僚属,参掌左西曹。多以“夷雅有才识”之士充任(《晋书·荀组传》)。南朝沿置。陈六品。
官名。见“各省钱局”。
官署名。辽朝置。亦称“契丹枢密院”,简称“北院”。始置于世宗大同元年(947)。初掌契丹及部族事务,后逐渐成为辽朝政治中心,为辽最高执政官衙。主要管理契丹及其他部族军、政事务。长官为北院枢密使,下设知
官署名。即左威卫,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左威卫。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旗鼓拽刺,掌旗鼓之事。设详稳等职。
即以银铸成的印章。其文曰某官之章。汉朝亦称银印,魏晋以后仅印文为某官之印者称银印。参见“银章青绶”。
官名。西汉置于长安东市,属京兆尹,主管市政。新莽以长安为常安,东市称京,西市称畿,东市令为五均司市师。西汉秩比千石,东汉为六百石。官名,西汉置。汉在长安设东西两市,市令掌管市政和商业贸易,属京兆尹。王
官署名。清末各省高等审判厅分设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定四级三审制,省城设高等审判厅,距省城较远的大商埠得设分厅(如天津)。设民、刑各一庭,置推事六人(一人为推事长),并典簿、主簿、录事等。管辖
官署名。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九月北洋政府设置,直属国务总理,掌理国内外经济状况的调查与研究。设总裁一人,副总裁二人,为正副长官;参议十二至十六人,审议本局事务;局内置调查委员会设委员长、副委员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