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礼部司

礼部司

官署名。隋唐五代尚书省礼部四司之头司。掌礼乐、学校、仪式、制度、衣冠、符印、表疏、册命、祥瑞、铺设及丧葬赙赠之事。隋初设侍郎一人领司事,高祖开皇六年 (586) 另设员外郎一人司籍帐。炀帝大业三年 (607) 升侍郎为尚书之佐,改其司为仪曹,长官为仪曹郎,废员外郎而置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 (620) 复旧。以郎中、员外郎为司之正、副长官。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名司礼司,咸亨元年(670) 复旧。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改名春官司,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旧。


官署名。隋始置,为礼部的头司。隋初礼部司的主官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礼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佐助尚书、侍郎掌礼乐、学校、衣冠、符印、表疏、图书册命、祥瑞、铺设,及百官、宫人丧葬赠赙之数,所属有主事二人,令史五人,书令史十三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宋初礼部司郎中、员外郎无职事,无丰改制后,始掌本司事务,参领礼乐、祭祀、朝会、宴享、学校、贡举之事。与祠部、主客、膳部并列为四司。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并省郎曹,礼部领主客,祠部领膳部。隆兴元年(公元1163年)复诏礼部。祠部一员兼领,此后礼部郎中遂并掌四司之事。所属有主事、令史、书令史、守当官、手分、贴司。金元六部不分司,无礼部司之名。明清改称“仪制清吏司”,参见该条。

猜你喜欢

  • 瓦里

    管理奴隶的机构。始于契丹遥辇氏时期。于越释鲁遇害,其首恶家属没入瓦里。淳钦皇后时析出为著帐郎君,世宗下诏免之,其后凡内外戚属及世官之家,犯反逆等罪,复没入于此。各宫帐、部族皆有瓦里。官署名。辽置,掌管

  • 令曹御史

    官名。两汉侍御史分曹理事,其在令曹者称令曹御史,掌律令。

  • 保宫丞

    官名。西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居室丞置,为保宫令副贰,属少府。东汉省。官名,西汉置。汉武帝太初元年改居室为保宫,置令、丞。丞为保宫副长官,佐令掌宫室管理及保宫狱。参看《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

  • 押司官

    即“押司”。官名。宋朝群牧司有押司官一人,临安府所属的官吏中有押司官八人,位在孔目下、贴司上,皆为一般办事官员。见《宋史·职官四·群牧司》、《宋史·职官六·临安府》。

  • 除名

    官制用语。宋朝对犯罪官员处分方式之一。即除去名籍,贬为平民。被除名者,同时附加其他处分,如勒停或送某州编管。官制用语,因病或犯罪除去官爵名籍者称除名。《三国志·魏书·方技·华佗传》:“军吏梅平得病,除

  • 专门处

    官署名。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光绪二十九年 (1903) 设。置总办一人,帮办数人。管理专门学科学务。三十二年,并入学部。

  • 阁抄

    清朝政府所发行的公报。凡朝廷示谕京外大臣一切应办之事,以及用人行政并使天下人共知之事,均以公报形式公布于众。所载内容均由内阁抄发而来,故名。又称“邸抄”。后将所抄内容交报局刊印通行,故又称“京报”。

  • 泉司

    宋朝提点坑冶铸钱司别称。宋代提点坑冶铸钱司的别称。见“提点坑冶铸钱公事”。

  • 左侍御史

    官名。明洪武十三年(1380)于御史台置,左、右各一人,俱正四品。同年罢。参见“侍御史”。

  • 九掌

    官名合称。唐朝太子内官,为掌正、掌书、掌筵、掌严、掌缝、掌藏、掌食、掌医、掌园合称,俱为从八品,分掌太子内庭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