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院
官署名。即“太常礼院”。
官署名。即“太常礼院”。
官署名。元至元二十七年(公元1290年)置,隶詹事院。三十一年(公元1294年)改隶徽政院。秩从五品,掌事产、户口、钱粮、造作等事。设达鲁花赤一人,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
官名。魏晋南北朝尚书都官郎之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隋初定置为刑部(都官)都官司长官,员二人,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583)升从五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都官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置都官郎
诸侯的妾。《左传·昭公二十八年》:“叔向欲娶子申公巫臣氏……是郑穆少妃姚子之子。”
专管宫内事务及管理太监、宫女的机构。清康熙十六年(公元1677年)置,又名宫殿监办事处,设在乾清门内以西,属内务府。掌理帝后及其子女的生活起居及宫内陈设、洒扫、守卫、传奉内务方面的谕旨,并办理与内务府
官场用语。朝廷在告命上所题褒扬的文词。宋朝侍从官以上,用四六句文体。朝内各司官员官告亦命词。外任官员,惟京官通判以上有之。封赠官员父母,太中大夫、观察使以上用专词,其余用通行之词。
官名。辽朝南面官,翰林院、翰林画院官员,掌作画等事。亦称“翰林待诏”。
官署名。简称屯田司 。明清工部四司之一。掌理设置屯垦,增益军储,抽分征商,伐薪烧炭,百官茔制之事。后屯种事废,主管陵工。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 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三人,南京工部屯田清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八年(1075),始以朝臣提举陕西等五路义勇保甲。元丰二年(1079),开封府界置提举保甲官。自置官署,称提举保甲司。后有保甲路分皆置。掌什伍其民,分番教阅武艺,进赏其优者。八年署
战国秦国县丞和县尉的合称。官名合称,即丞和尉。丞指郡丞和县丞,为郡、县的副长官,助郡守、县令掌理政务;尉指郡尉和县尉,其位次于丞,掌兵事及治安。贾谊《新书·宗首》:“彼自丞尉以上,遍置其私人。”
武官名。见“诸都部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