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社会部

社会部

官署名。社会部原为国民党中央党部的一个部,目的在于“训练民众”,指导、监督一切人民团体。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撤销,另在行政院内设立社会部,管理全国社会行政事务。部内分设总务司、组织训练司、社会福利司及合作事业管理局等。设部长一人,综理部务,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辅助部长处理部务;参事二至四人,撰拟、审核本部的法案、命令;秘书三至五人,分掌部务会议及长官交办事务;司长三人,局长一人,分掌各司、局事务;科长十二至十八人,科员七十至一百人,承长官之命令,办理各科事务;视导六至十人,会计主任、统计主任各一人、因事务上之必要得聘用顾问及专门人员,并得酌用雇员。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九月又增设劳动局,为本部直辖机关。民国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三月行政院缩小编制,本部撤销。

猜你喜欢

  • 上都祗应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上都留守司,掌宫殿漆画等务。置大使一员,副使二员。

  • 上都掌仪署

    元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置,隶徽政院。秩五品,掌户口房舍等事。设令、丞各二人。至治三年(公元1323年)罢。

  • 蕃汉内外马步总管

    武官名。后唐置,为统领蕃汉内外马步军的将领。《资治通鉴·后唐纪二》记同光二年(公元924年)六月“壬辰,以天平节度使李嗣源为宣武节度使,代李存审为蕃汉内外马步总管。”

  • 漕史

    杂任职名。唐初置于舟楫署,协助漕正、监漕管理运漕之事。

  • 郡兼理司法行政长官

    自秦至西汉,地方实行郡县二级制,郡直接中央;自东汉至魏晋南北朝为州县之间的一级地方政府。隋炀帝与唐玄宗时又两度改州为郡,此后州郡仅为互名,如宋代无郡的建置,而常以郡代称州。郡的行政长官是太守,兼理司法

  • 捐纳房

    官署名。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设满、汉司员各六人,由尚书在郎中、员外郎、主事、七品小京官内派委,二年一更代。掌理“常例”捐纳及“特开事例”。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为暂设核捐处。清代户部内部机构

  • 县记室史

    县门下吏名。汉置,为县主记室的吏员,见《隶续》一九《尉氏令郑季宣碑阴》。参见“县记室掾”。

  • 印房章京

    见“印务章京”。官名,清置,清代驻伊犁等处将军的属官有印房章京,掌管内部文书事物。见《历代职官简释·印房章京》。

  • 副承旨

    官名。五代置,宋因之。为枢密院承旨司属官,掌通书承旨司诸房公事,或出任中外武职。

  • 副孔目官

    吏名。宋朝秘书省、南宋临安府置,掌本署有关具体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