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乐署署正、署丞
官名。清置,为神乐署的正副长官,见“神乐署”。
官名。清置,为神乐署的正副长官,见“神乐署”。
清代内阁所属特开的修书馆。见“内阁修书各馆”。
①刑狱官泛称。《晋书·刑法志》:“夫刑者司理之官。”② 官名略称。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改诸州司寇参军为司理参军,简称司理,掌本州狱讼勘鞫之事。元祐 (1086—1094) 官品令:上州从八品
官名。唐置,见“大理寺司直”。
官名。宋仁宗康定元年(1040)置,员二人,以待制以上充任,为太常寺次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另设太常少卿领其职。
官名。传说颛顼氏所置五行之官。《左传·襄公九年》: “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立,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初学纪》卷二四引《世本》: “祝融,颛顼臣,为高辛氏火正。”参见“木正”。官
官学名。西周时设置,其时实行乡遂制度,乡中所居是统治阶级本部族的平民,称为国人,享有议政、举贤服兵役等权利,所以各乡均置乡校,为国人受教育和议政的场所,由乡的长官乡正、乡良人等掌管。参见“乡校”。
官名。 西周置。 掌司法。 见《格伯》。 北魏置为后宫女职,孝文帝改定内官时,视三品。官名。掌记事。晋代王嘉《拾遗记·周穆王》:“穆王即位三十二年,巡行天下……有书史十人,记其所行之地
官名。或说西魏置为尚书省膳部长官。北齐置为都官尚书所辖膳部曹长官,六品上。隋朝改置膳部侍郎、膳部郎,唐朝复称郎中,从五品上,为礼部膳部司长官。高宗、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膳大夫、司膳郎中,寻各复旧。五代
唐、宋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九寺卿通称。
官名。元朝地方行政机构宣慰使司之职官。每司设一人,位同知之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系土官官署宣慰使司之职官。湖广、四川、云南等省设有。从四品。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