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禁兵

禁兵

亦称禁军,原指皇帝的亲兵,北宋时用作正规军的称号。宋初挑选琵琶腿(大腿粗壮)、车轴身(肩宽腰细)、高度适中(五尺五寸至五尺六寸)、体力强壮的军人,充当禁军,集中京师,成为全国的正规军。各赐以美名为番号,有捧日、天武、龙卫、神卫诸称,其中捧日、天武二军由殿前司统辖,龙卫军由侍卫马军司统辖,神卫军由侍卫步军司统辖。两司所辖的禁军称为上四军,其兵士称为上禁军,月俸一贯,其下禁军又分中军与下军两等,其兵士也依次称为中禁兵和下禁兵,前者月俸为五百文、七百文;后者月俸为三百文、四百文。上中下各军按兵力多寡,上禁军分厢、军、指挥(营)、都四级编制,中下禁军无厢一级编制。禁军驻守京城,轮流更戍各地,名义是习勤苦、均劳逸,实际是要兵没有固定的将,将没有熟识的兵,不容易发生叛变。到外地更戍的禁军各有屯驻、驻泊和就粮诸名目。屯于诸州者称为屯驻,非戍于内地诸州而屯戍于边郡要地者称为驻泊,所谓就粮,就是将禁兵移屯到粮草丰足之区,以便人马就食,上述三种更戍外地的禁军既受安抚使、经略使、经略安抚使、都部署、副都部署、部署、副部署、都钤辖、钤辖、副钤辖、都监、副都监、监押等诸率臣管辖,也受三衙的节制。戍期各有定限, 限满后即回驻京城,后来就粮禁兵即长期驻在地方。到神宗时,变而为将兵之法,部分诸路之兵,列将屯戍,使兵知其将,将熟其兵。据《宋史·兵志》记载, 实行将兵法时全国共设九十二将,将既指领兵的正将与副将,亦为军队的编制单位。一将的兵额,一般为几千人,多者达万余人,东南地区兵不满三千者则只置单将。凡统属于将的禁兵称为系将禁兵,不统属于将的少数禁兵称为不系将禁兵;而屯驻京师的大量禁兵亦不实行将兵法,称为在京禁军。至北宋中叶,禁兵数额增至八十万。北宋亡后,禁兵主力大部溃散。南宋时以各地屯驻大军代替禁军成为正规军。而各地系将禁兵与不系将禁兵成为专供杂役的队伍,不参加作战。

猜你喜欢

  • 七品堂官

    七品堂官是县令和知县的别称。唐朝规定,上县县令从六品上,中县县令正七品上,中下县县令从七品上。下县县令从七品下。县令掌导风化、察冤滞、听狱讼等。见《新唐书·百官志四下》。明沿其制。明朝初年,县分为三等

  • 拜他拉布勒哈番

    爵名。清初九等世爵之第七等。乾隆元年 (1736) 定汉文名为“骑都尉”。为公、侯、伯、子、男五等封爵之下四级世职的第二级。分为二等,叙正四品。参见“骑都尉”。

  • 御司马

    官名。战国燕置。君王侍卫长官。《燕王喜鍨铭》: “郾(燕)王喜造御司马鍨”。武官名。战国时燕国置,燕王职戈上有铭文:“郾王职作御司马。”张震泽《燕王职戈考释》说:“戈铭当于‘作’字断句,谓此戈为燕王职

  • 供庖务

    官署名。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四年 (1011),析牛羊司置,掌屠宰牛羊司牲畜,以供内外庖炊。设监官二人,以三班使臣充任。仁宗嘉祐五年 (1060),复并入牛羊司。官署名。宋初,牛羊司兼理本司所饲养牛羊的宰

  • 左遂伯中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可省称为“左遂伯”。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五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881) 罢。职掌参见“遂伯中大夫”。

  • 督工科

    海关工务部的一科。见“工务部”。

  • 左卿士

    官名。春秋时期周王室执政大臣,以诸侯入朝担任。《左传·隐公九年》:“宋公不王,郑伯为王左卿士,以王命讨之。”官名。《左传·隐公九年》:“宋公不王,郑伯为王左卿士,以王命讨之。”参见“卿士”。

  • 村议会

    村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北洋政府时期,云南省于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七月公布《村自治条例》,开始实行村自治。村自治的议决机关为村议会,由议员组成,其名额依户口多寡而定,一百户以下的五人,一百户以上

  • 怀方氏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招徕四方邦国之民贡献各地特产。《周礼·夏官》:“怀方氏,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掌来远方之民,致方贡,致远物而送逆之。达之以节,治其委积

  • 林衡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虞部下大夫林衡中士佐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