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调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元置,属宣徽院,设提领、副提领各一人。
官署名。又称协巡队。清光绪三十一年 (1905) 于巡警部设。专司京师巡防、接受诉讼案件,解送人犯,派遣坛差、道差,保护中外大员来往等事。置统带一人,统辖各队,管理营务。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
宋朝文明殿学士省称。
官名。唐朝御史台置,初以侍御史掌纠察违失,分左、右巡,以右巡监察京城之外,尽雍 (今陕、甘一带)、洛 (今河南)二州之境,月一代; 后以殿中侍御史掌知; 寻以务剧,又选用京畿县尉。
官名。西汉置,属太常(奉常),为太宰令副贰,助令掌管宫廷宰工鼎俎馔具及祭祀所用食物。北齐为太宰署副长官。官名,俸二百石,为太宰令的佐官,助令掌宰工等事。参看“太宰令”条。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拟先锋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 定制后拟伏波将军等号。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翼王府典官之一,掌刑狱。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即以他官兼理大理正事。道宗大康 (1075—1084) 初,耶律俨以少府少监知大理正。
即“江浙等处行中书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