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

官吏俸禄,也指官吏职位或品级。汉朝官秩以石计,自二千石至百石不等。西汉主要为谷,东汉为半钱半谷。《后汉书·百官志》载有东汉百官受奉例。两晋南北朝大体仍沿汉制,以石计秩。唐朝以后与“”连称。勃海国则以品为秩。参见“”。


官吏的俸禄,也是官吏的职位品级。汉朝的官吏以谷多少石为俸,分万石、中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千石、八百石、六百石、比六百石、五百石、四百石、比四百石、三百石、比三百石、二百石、比二百石、一百石。以下还有斗食俸、佐史俸。三公和大将军为万石、金印紫绶;位上卿秩比二千石以上者,皆银印青绶;秩比六百石以上者,皆铜印黑绶。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后汉书·百官五·百官受俸例》。

猜你喜欢

  • 宁卫左右军

    禁军名。后唐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唐清泰元年(公元934年)六月,改严卫步军为宁卫左右军,为禁军中的两军。

  • 祭器科经承

    官名。清制太常寺典簿厅设祭器科,以经承为主官,掌稽查保管祭器事务。

  • 同主管右春坊事

    官名。宋真宗天禧二年(1018)立皇太子,置同主管左、右春坊事二人,以武臣兼任。神宗升储又置。南宋因之。官名。宋置,见“右春坊”。

  • 官阶

    官吏的等级。白居易《妻初授邑号告身》诗:“我转官阶常自愧,君加邑号有何功?”

  • 常在

    清朝后宫妃嫔于皇后之下分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七等,常在列第六等,名分很低,无封号、定额。使用官女三人。未有爵秩的宫女名。清代置常在、答应位在贵人下,仅供使令,犹如西汉的家人子、东汉的

  • 判都水监事

    官名。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置,员一人,以员外郎以上官充任,为都水监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都水监复置都水使者为长官,遂罢。官名。宋初置,为都水监的主官。见“都水监”。

  • 辽阳大都督府

    官署名。辽太宗会同二年 (939)置。设大都督等职。官署名。辽太宗会同二年置,属南面京官。遏鲁伯等曾任此职,掌东都关防事务。

  • 委署参领

    官名。清朝八旗组织中中层编制单位甲喇之副长官,即参领之副职。康熙三十四年(1695),以每甲喇只设参领一人不敷用而增设。协助参领处理旗务。雍正元年 (1723) 改为副参领,遂成定制。

  • 奇谋异勇科

    科举制度。明崇祯十四年(1641)置,为武科名目,以选任武才,应付农民起义。诏下,无有应者。

  • 江淮行省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四年 (1277) 三月,移临安行省于扬州,统两淮、两浙及江东西地,称江淮行省,又称扬州行省、淮东行省。辖浙东、浙西、江东、淮东、淮西五道宣慰司。十五年十一月,迁省治于杭州,后又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