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判
宋朝签书判官厅公事省称。
官名。签判是“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掌诸案文移事务。宋朝,在各州府选派京官充任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签判。宋代高承《事物纪原六·签判》:“宋朝之制,诸州府幕官大藩镇以京朝官签署节度观察判官者曰签判,治平中,避英宗嫌名改署曰书。”
宋朝签书判官厅公事省称。
官名。签判是“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掌诸案文移事务。宋朝,在各州府选派京官充任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签判。宋代高承《事物纪原六·签判》:“宋朝之制,诸州府幕官大藩镇以京朝官签署节度观察判官者曰签判,治平中,避英宗嫌名改署曰书。”
官名。① 十六国前秦置。苻洛以持节都督、征南大将军、益州牧领此,镇成都。掌益州及其西部地区少数民族事务。见《晋书·苻坚载记上》。② 十六国北凉段业(397—401)置。李暠以镇西将军领此,掌凉兴(今甘
官名,三国魏置,为典农都尉的属吏,有的掌稻田除草等。《三国志·魏书·邓艾传》:“为都尉学士,以口吃,不得作干佐,为稻田守丛草吏。”参看“典农都尉”条。
宋朝流外官、进纳官及摄官统称。依法,有举主二员,可参吏部或本路监司选阙,但不能注某些差遣窠阙,如主簿、县尉相兼处。
官名。即内史令,隋炀帝大业十二年(616)改,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复名内史令,三年改中书令。官名。见“内史省”。
见“使院牙职”。
官名。唐宋置集贤殿修撰,掌撰集文章。元亦置集贤院修撰一人,秩从六品。
冠饰名。貂即貂尾,珰指金珰。汉朝皇帝近侍如侍中、中常侍服用,中常侍为银珰左貂。东汉专任宦官为中常侍,右貂金珰,貂珰渐为宦官代称。南朝宋以来,王公贵臣加侍中、散骑常侍,乃得佩带。
魏晋南北朝为尚书吏部郎的别称。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吏部侍郎置,为吏部头司选部司长官,从五品。唐朝改名吏部郎中。官名。隋初吏部头司的主官为吏部侍郎,炀帝改诸曹侍郎为郎,后又改吏部郎为选部郎。唐武德
官名。三国吴置。《三国志·吕范传》:“(吕据)还拜偏将军,入补马闲右部督,迁越骑校尉。”官名,三国吴置。《三国志·吴书·吕范传》:“还拜偏将军,入補马闲右部督。”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二十四司之一。属尚仪局,二人,从六品。唐改正六品。掌朝见、宴会、赞相之事。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 (1403—1424) 后归其职于宦官。女官名。唐、明皆置,属尚仪局。掌宾客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