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田署令
官名。元朝籍田署正官,从六品,置一员。下设署丞一员,从七品,司吏一人。
官名。元朝籍田署正官,从六品,置一员。下设署丞一员,从七品,司吏一人。
官名,汉置,属太仆,为牧监长官,掌牧养官马,丞为副。《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属官有……龙马、闲驹、橐泉、騊駼、承华五监长丞。”
指三公、宰相的职位。唐朝苏颋《授薛稷中书侍郎制》:“俾回践于纶闱,以增辉于鼎席。”
官名。辽朝置,为东京都虞候司长官。
官署名,汉置,掌作器械,武帝太初元年改称考工。参看“考工”条。
幕职名。宋置,见“点检医药饮食”。
国民党政府行政院设置,见“行政院”。
河防官。金朝属都水监。管辖定陶、济北、寒山、金山四埽。人选由都水监廉举,领有埽兵约二千人。
官名。唐武则天长安二年(702)改历博士置。肃宗乾元元年(758)加号五官保章正。员一至二人,从七品上。宋朝沿置,省五宫之号,初隶司天监,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秘书省太史局,掌测天文等
官名。宋代枢密院设此官,全称为“同签书枢密院事”,为枢密院主官之一,位在使、知院事、同知院事、副使、签书院事之下,为该院副贰之官,时设时罢,元丰新官制后改为“权领枢密院”。见《宋史·职官二·枢密院》。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北洋政府公布《诉愿条例》,后来改称《诉愿法》;国民党政府成立初期仍沿用,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三月公布了新的《诉愿法》,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复加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