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花印
清制,中央六部、都察院,以及外省督、抚之文书,可盖紫色印信,故称紫花印。
清制,中央六部、都察院,以及外省督、抚之文书,可盖紫色印信,故称紫花印。
①殷朝天子六府之一。掌划分土地种类,定税赋等级。参见“六府”。② 即“司徒”。西周金文“司徒”多作“司土”。详“司徒”。③官署名。西魏、北周置。属冬官府。以司土中大夫为长官,下设小司土下大夫、小司土上
官名。清朝前锋营中随前锋统领办事之属官。康熙三年(1664)设。左、右翼各一人。由统领于本翼前锋参领内选拟引见充补。掌章奏文移。
官署名。简称稽勋司,明清吏部四司之一。掌理勋级、名籍、丧养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司勋部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吏部亦置,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1644
管理粮仓的小吏。春秋战国置。《韩非子·内储说》: “黎种贵而廪吏覆。”泛指掌仓谷的官吏。
官署名。清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置,属内务府。掌内廷大项工程的勘估、核销事务。其初由内务府大臣三人兼管,嘉庆十八年(公元1813年)改简派总理工程处大臣,由满洲大学士尚书一人,满洲六部侍郎一人
官名。西周置。掌商贾贸易。《颂鼎铭》:“命汝官司成周贾,监司新造贾,用宫御。”
官名。宋朝军中教官。神宗熙宁七年(1074),于系将禁兵中置,掌军事训练。哲宗时,某些不系将禁兵亦置,由都监或监押充任。南宋属军职,位在准备将之下。军职名。宋神宗时实行“将兵法”,规定在系将禁兵中设置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非常制,有征伐则设。掌南部兵马之政令。
北魏对归附其政权者的一种待遇。《魏书·毕众敬传》:“众敬弟众爱,随兄归国,以勋为第一客,赐爵巨平侯。”
官名。北齐置,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从八品上。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从八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