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北魏孝文帝太和(477—499)中改少府为太府,设卿、少卿、丞,其官署或称太府寺。北齐正式定名,列为九寺之一。职兼南朝之太府、少府二卿,掌管金帛库藏出纳,以供国用,兼管冶铸、染织及宫廷手工业。
官署名。民国置,管国际交涉、在外侨民、居留外国人、及中外商业等事务。初设总务厅、政务司、通商司、交际司、条约司;后改置总务、国际、亚洲、欧美、情报五司。其长官初称总长、次长;后称部长、政务次长、常务次
官名。十六国后赵石勒赵王元年 (319)置。《晋书·石勒载记下》: “署从事中郎裴宪,参军傅畅,杜嘏并领经学祭酒。”
武官名。三国魏黄初元年(公元220年)以许褚为之,不常置。见洪饴孙《三国职官表》。
吏名。宋朝谏院置。
官署名。清朝设于陪都盛京地方之府属建制。顺治十四年(1657)改辽阳府置。设兼管府事大臣一人、府尹一人、府丞一人,所属治中、围场通判、库大使、经历、司狱、巡检兼司狱、府学教授各一人,书吏十九人。另有海
官名。唐朝以洛阳为东都,皇帝不在东都时,则置留守。先以朝廷大臣充任,玄宗开元元年(713)改长史为尹,即以河南府尹为留守。玄宗天宝(742—756)间改东都为东京,又称东京留守,肃宗复名东都。
官名。清末海军统领官。光绪十四年(1888)置北洋海军提督一人,从一品,统率该舰队。中日甲午战后裁。宣统元年(1909)复置海军提督一人,副都统加正都统衔,为巡洋、长江两舰队统制官。武官名。清末置,为
指黄金铸造的官印和系官印的紫色丝带。汉朝凡诸侯王,及丞相、大将军等高官,均佩用之。简称金紫,亦比喻高官。魏晋南北朝二品以上的三公以及开府位从公者,加金印紫绶; 光禄大夫加者,称为金紫光禄大夫。又,诸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掌黍类作物的收藏与保管,下设黍仓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