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官员对上级长官陈述意见的呈文。《汉书·朱博传》: “文学儒吏时有奏记称说云云。”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掌讶中士佐官,正一命。
明清荫子为官之制。明洪武(1368—1398)年间初行,后渐成定制。凡官三品京堂以上者,皆得蒙恩荫子为官。荫子必须年满二十五岁,能通五经四书大义者,首荫嫡长子孙、次及旁支。受荫之前必须于原籍所在之布政
清末新陆军低等官阶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宣统元年(1909)修订,增额外军官等,计十四级。如司务长、技士长等均属之,阶正八品。
清礼部内部机构。掌收本部所有土地的田租银,随时交付养廉处,以添补养廉之用。本处由尚书酌派司员管理,二年更换一次,无固定员额。
选官制度。亦作资选,即选拔官员应具有的财产标准。秦及西汉初年为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之一,郎吏多以富赀入选。汉初规定,家赀十算以上方得担任官职。景帝后二年(前142)下诏减为赀算四得官。武帝时废除。后代或
官名。梁少府卿所属机构有纸官,为造纸的作坊。置令及丞为正副主官。
官名。战国楚置。掌楚国王族昭、屈、景三姓的谱属,举荐贤良,参与决议国事,监察百官等。屈原曾任此职。官名,战国时楚国设此官,掌王族屈昭景三姓,序其谱属、率其贤良、以厉国士。《史记·屈原贾生列传》:“渔父
官名。明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李自成农民军政府克北京,改原明十三道御史而置。职掌因明旧制。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四人,从六品,奏补。佐都典簿分任文牍、会计与庶务,并监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