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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公锯

宋朝勇敢、效用兵资级名。为八等资级最低一等,以授有战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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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织染署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并司织、司染二署置,改隶少府监。唐初为织染方署,隶太府寺,太宗贞观元年(627)复隶少府监,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少府监为尚方监,织染方署则去方字,为织染署,掌织絍

  • 护东夷校尉

    官名。即“东夷校尉”。

  • 左司卫上大夫

    参见“司卫上大夫”。

  • 左司隶寺

    官署名。十六国汉刘聪置。以左司隶为长官,掌管左司隶部民,领户二十余万,下设内史,每 一内史领万户。见《晋书·刘聪载记》。

  • 代令

    官名。北魏初置,属代尹,掌京县之政令。

  • 内庭

    内庭,也写作内廷,指皇宫内。唐柳宗元《与韩愈论史官书》:“则又将扬扬入政事堂,美食安坐,行呼唱于内庭外衢而已也?”唐代韩偓《夏五月……聊寄知心》诗:“职在内廷宫阙下,厅前皆种紫微花。”

  • 内府十库

    明朝内府甲字、乙字、丙字、丁字、戊字、承运、广惠、广盈、广积、赃罚十库的合称。

  • 制置条例司

    即“制置三司条例司”。

  • 大谏臣

    官名。同“大谏”。春秋齐置。君王左右主司谏议的大臣。《吕氏春秋·勿躬》: 管子复于桓公,曰: “蚤(早)入晏出,犯君颜色,进谏必忠,不辟死亡,不重富贵,巨不若东郭牙,请置以为大谏臣”。

  • 慎刑司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初名“尚方司”,后称“尚方院”,康熙十六年(1677)改慎刑司。掌审拟本府刑名事宜。凡审办案件,笞杖者自行处理,徒罪以上咨送刑部。奉旨交审重案会同三法司定拟题结。设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