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绥远特别行政区域

绥远特别行政区域

政区名。北洋政府设置,域内分为一道、二盟及土默特部。清末山西省有归绥道,辖十二厅。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改厅为县,十一月以十二县与内蒙古的伊克昭盟(一部七旗)、乌兰察布盟(四部六旗)及土默特部(二旗)牧地,建为绥远特别区域,置绥远都统以统之,治所在归绥县(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次年实行道制,以归绥等八县组成绥远道,将丰镇、兴和、凉城、陶林四县划归察哈尔。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改本区域为绥远省。

猜你喜欢

  • 农工商部左侍郎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二品,特简。掌赞尚书整理部务,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尚书有事故时,代行其职权。宣统三年(1911)改为副大臣,右侍郎省。

  • 朝冠

    服饰名。清朝官服之一。冠胎高耸,略呈圆锥形,上有顶珠为饰,乃最尊之礼冠。冬称暖帽,夏称凉帽。凡遇殿廷朝会,坛庙祭祀等隆重典礼戴用。有帝后之冠与品官之冠。皇冠顶金龙三层,饰以东珠、大珍珠,冬用薰貂、玄狐

  • 公族

    ①周朝王室及诸侯卿大夫的子弟。《毛公鼎铭》: “命汝摄司公族雩(与)参有司,小子、师氏、虎臣。”《左传·宣公二年》:“(晋)成公即位,乃宦卿之适而为之田,以为公族。”②官名。“公族大夫”省称。周朝置。

  • 围场都太师

    官名。辽朝北面官,总领围场事务。下置都管、使、副使等职。

  • 大理院详谳处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奏准仿从前刑部律例馆的体制设立,属大理院。专掌复判外省死刑案件。设总核与分核掌理其事。均由大理院各庭熟悉案例的推事中选派。

  • 京师初级检察厅

    官署名。清末京师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分五处。掌同级审判厅管辖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官十人,录事五人。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置,附设于京师初级审判厅内,掌纠

  • 均输长

    官名。西汉郡国置,黄霸曾察廉补河东均输长。官名,西汉置,为郡国属吏,掌均输事务。《汉书·黄霸传》:“(霸)以廉称,察補河东均输长。”

  • 太史院教授

    学官名。元置,属太史院。秩从八品,员额一人,掌以天文历象教天文生。

  • 东路统军使

    官名。辽朝置,为东路都统军使司长官。

  • 内秘书院学士

    见“内三院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