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夏置,见“磨勘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十一月十二日公布的《财政委员会组织大纲》规定,“国民政府为审查国库各项收支,实行财政公开起见,设立财政委员会。”其职权为整理财政,审查军政各费的概算,稽核公债的发
官名。金宣徽院所属有宫苑司,掌宫廷修饬洒扫、启闭门户、铺设毡席之事。以令为主官,下设直长、都监、同监。
官名合称。五侯指公、侯、伯、子、男五等诸侯,九伯指九州之方伯。五侯九伯是泛指五等诸侯和九州方伯。《汉书·诸侯王表第二序》:“太公于齐,亦五侯九伯之地。”注:“臣瓒曰:《礼记·王制》云:五国以为属,属有
官名,汉置,掌管学校教育,导民行仁义。汉各郡置学校,置掾史掌管,置经师教学。而鲁置行义掾史掌管学校教育,名称虽与他郡不同,但职事一样,都是掌教化、导民行仁义之官。掌教化之吏。见“郡教化史”。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隆禧总管府。文宗天历元年(1328),以南镇国寺怯怜口事产提举司改为崇恩福元提点所,三年,改为福元营缮司。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
散阶称号。清朝乾隆三十二年(1767)置,为武职从八品之封赠。五十一年,改奋武佐校尉。
工官。战国周王室置。掌制造器物。《增订洛阳金村古墓聚英》第一四图·1银铫刻铭: “左受工, 中府, 左(酒)。”
官名。明清地方学校之学官。明洪武二年(1369)始置。各府州县学均设一人。分别为府学教授、州学学正、县学教谕之副职,分掌教授生徒之事。清朝相沿未改。官名。清代儒学设此官,在府学,为教授之副,从八品;在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设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公安、教育、地方自治及选举,地方保卫团、禁烟、风俗、宗教、典礼、社会救济、著作出版、保存古物,收发文件等事项。如仅设一科时,则称总务科,第二科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