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司
官制用语,犹言“各个部门”。《后汉书·明帝纪》:“群司勉修职事。”
官制用语,犹言“各个部门”。《后汉书·明帝纪》:“群司勉修职事。”
官名。掌管抄写文字的小吏。宋朝欧阳修《归田录》:“余六人者,欢然相得,群居终日,长篇险韵,众制交作。笔吏疲于写录,僮史奔正往来。”
官名。北宋置,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 (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官名,改武翼大夫。
唐朝中书省修书、侍讲的机关。唐玄宗开元六年,改乾元院为丽正脩书院,十三年改丽正脩书院为集贤殿书院。设学士,直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脩撰官等。见《新唐书·百官二·中书省·集贤殿书院》。(1)唐开元六
清末设立的未决监。是拘留未判决或判决未定的被告人的场所,《大清监狱律草案》中称之为“留置所”。
清代工部内部机构。掌收支工部官员的饭食银两,设司员,由工部堂官在满、汉司员中委派,无固定员额。
杂任职名。唐置,职掌同州“司法参军事”参见该条。
官名。即守宫令。
见“盐课提举司提举”。
官署名。清朝銮仪卫后所下设机构。顺治十一年(1654)置,掌管帝、后仪仗之旗、瓜、吾仗等。设掌印云麾使、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共掌司事。
官名。唐玄宗天宝(742—756)中改京城为西京,改西都留守为西京留守。肃宗以后称京城为上都,仍沿用西都留守旧名。宋朝西京河南亦置,以知府兼任。辽朝南面官西京留守司置为长官,多以府尹兼。金海陵王时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