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王莽置,为三公之一。俸二千石,掌辅佐。《汉书·王莽传》:“三月己丑,立宣帝玄孙婴为皇太子,号曰孺子。以王舜为太傅左辅,甄丰为太阿右拂,甄邯为太保后承。又置四少,秩皆二千石。”“太保后承承阳侯甄邯
陆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有一、二、三等军需,其军阶分别为上尉、中尉、少尉,掌理军需事务。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二十九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十九人。掌审查内务事项。
官名。即太卜丞。
宋朝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俗称出职法,亦称流外出官法。吏人任职至法定年限,可补授将仕郎(迪功郎),并可免铨试直接注授差遣。枢密院、三司吏人,可补三班借职以上武官; 内廷诸司主吏、三司大将,可补三班借职等
①右军统帅代称。周期及春秋战国越、赵等诸侯国置左、中、右三军,故称。《国语·吴语》:“ (越王) 夜中乃令左军右军,涉江鸣鼓。”《史记·赵世家》: “ (武灵王) 二十一年,攻中山。赵袑为右军,许钧为
官名,辽朝置,为南大王院长官,分掌部族军民之政。其佐官有:知南院大王事、南院太师、南院太保、南院司徒、南院司空等。见《辽史·百官志一》。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三品,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掌洮州 (今甘肃卓尼) 军民政务。置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二员,知事一员。
官名。①清朝出使大臣之属官。又称“参赞官”。光绪元年(1875)始设。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后分三等,头等正三品,二等从四品,三等正五品,俱奏补。三十二年定员额,头等无定员,二等每使馆一人,三等八人
即“乌撒乌蒙等处宣慰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