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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

国民党政府官员任用方式之一。聘任官在机关的组织法中多不定名额,也不须经过铨叙。如各高级机关中的顾问、参议和咨议,与各部会等的专门委员、专员等均属此类聘任人员。有时聘任人员也有经中央政治会议议决的,例如建设委员会的委员即曾由中政会议决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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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林苑监丞

    官名。明置,为上林苑监的佐官。见“上林苑监”。

  • 左右备身副都督

    官名。北齐置。属领左右府。协助左右备身正都督统领左右备身五职、左右备身等,负责宿卫侍从。从五品上。

  • 通课司

    官署名。明初地方税务部门。各设大使一人,从九品,掌所在商业税及财产税的征收。后改府所属为税课司,县所属为税课局。

  • 简授

    见“特授”。

  • 秘书考课郎中

    官名。十六国北凉置,掌经籍的校对刊定。《魏书·阚骃传》: “拜秘书考课郎中,给文吏三十人,典校经籍,刊定诸子三千余卷。”

  • 光禄司卿

    参见“光禄司”。

  • 执书

    官名。北齐皇子及诸王国置,员二人,位在典府丞之下。

  • 大?局

    官署名。 北齐置, 掌冶铸事务, 以大��局丞为长官,属太府寺诸冶西道署。

  • 黄龙府铁骊军详稳司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铁骊部人兵马。

  • 特任官

    民国时代,任用文官分四级,其一级称特任官。其四级为:一由国民政府以特令任命者为特任官,如各部会长官;二由国民政府就合格人员中遴任者为简任官,如各部次长、各省政府委员;三由主管长官呈荐任命者为荐任官,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