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纪后司
官署名。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康熙元年 (1662) 设。掌讯办私刨、私贩人参案件。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均以满员充任。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裁。
官署名。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康熙元年 (1662) 设。掌讯办私刨、私贩人参案件。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均以满员充任。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裁。
官名。民国时陆军统领一团兵的军官称团长。军官名。北洋政府改清末新军的标为团,标统带改称团长,由上校或中校充任。国民党政府沿置。团的编制参见“陆军师”。
官名。春秋时楚、陈、唐等国置。掌司法、刑狱、治安。相当于它国司寇职。《左传·文公十年》:“臣归死于司败也。”杜预注:“陈、楚名司寇为司败。”《左传·定公四年》:‘子常归唐侯,自拘于司败。”《史记·仲尼
辽北面诸帐官机构名。掌国舅别部之事,官名未详。
官名,三国时吴置,掌帅水军驻防。“晋巴东监军徐胤率水军诣建平……(陆抗令)水军督留虑、镇西将军朱琬拒胤。”见《三国志·吴·陆逊传附陆抗传》。
即尚书台。国其官署设于宫中,故名。《后汉书·黄香传》:“赐以督责之职,任之宫台烦事。”香曾任尚书令。即尚书。汉朝称尚书为中台、尚书台;因其官署设在宫中,因而也称宫台。《后汉书·黄香传》:“愿乞余恩,留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置南外宗正司于南京(今河南商丘),西外宗正司于西京(今河南洛阳), 各置敦宗院。 掌外居宗室之事, 设知宗、员各一人,选宗室之贤者充任。又于本州通判职官内选二人任丞
即“誊黄右通政”。官名。明置,属通政使司。《明史·职官二》说:“成化二年(公元1466年)置提督誊黄右通政,不理司事,录武官黄卫所袭替之故,以征选事。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革。”
官名。清末军谘处之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军阶协都统,从二品。掌全处事务。宣统元年(1909)撤。
又作“寮友”、“寮人”。即同僚。《礼记。曲礼上》: 僚友称其弟(悌)也。”参见“同僚”。
周朝称诸侯一级的来宾。《周礼·秋官·大行人》:“掌大宾之礼,及大客之仪,以亲诸侯。”郑玄注:“大宾,要服以内诸侯。”指诸侯。《周礼·秋官·大行人》:“掌大宾之礼及大客之仪,以亲诸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