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末京师临时军事治安机构。宣统三年 (1911) 设。职掌联络京师各军,稽查逃兵游勇诸事宜。官署名。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十一月初一日设立,是清代濒临灭亡时所设的京城防务机构。其任务是联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掌东宫太医,隶詹事院。设于世祖至元十九年 (1282)。三十一年,改掌医署,隶徽政院,寻罢。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立典医监,武宗至大四年 (1311)罢。泰定帝泰定四年
官名。(1)清代后期中央及地方均有临时设置的机构,其主管官若身份特高,称为督办。(2) 北洋政府设置,一为省军政长官,即“军务善后督办”或“督办军务善后”的简称。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陆续由督军改
官名。秦汉有太仓令及丞,北齐始置太仓署,亦以令丞为正副主官,属司农寺。隋沿置,置令二人,属官有米廪四人,谷仓督四人,盐仓督二人。唐制,太仓署令三人,掌谷物廪藏,丞二人,属官有府、史,监事。
官名。周朝置。乐官。掌讽诵诗歌劝导君主。《史记·周本纪》: “师箴,瞍赋、矇诵。”《国语·楚语上》: “史不失书,矇不失诵,以训御之。”
宋朝侍郎右选郎中、员外郎通称。
官名。明朝置为各卫副长官,每卫四人,正四品,与指挥使、指挥同知共掌本卫事务。清朝于甘肃、云南土官中设,正四品,掌所属土兵事务。参见“指挥使”。
官名。东晋县府属官。见《晋书·王羲之传》。县分职吏名。三国魏始置,掌监督粮仓。《通典·职官十八》“魏官品”条记仓簟河津督监,秩第九品。晋置于诸县,《晋书·王羲之传》记羲之为会稽内史,致书尚书仆射说:“
官名。渤海国左六司仓部次官,位郎中下。
官名。明朝武职土官,非泛指。设置于某些少数民族地区,以当地民族头人担任,无专职品级,世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