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媛
官名。唐朝太子内官,置六员,正四品,位次良娣。
官名。唐朝太子内官,置六员,正四品,位次良娣。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掌详覆之事,以刑部侍郎领之,下设郎中、员外郎佐理其事。南宋初不置,高宗绍兴二十六年(1156)复置,以刑部郎官一员领之。
官名。渤海国左六司支司爵部属官,位员外上。
官名。清朝太仆寺之属官。额设四人,正五品,于护军校内补授。协两翼总管综治马政。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参见“马厂总管”。
官名。见“同文寺”。
官名。唐太宗贞观二年 (628)置,员一人,从五品上,为尚书右丞副贰,协掌尚书都省事务,监管兵、刑、工部诸司政务,举稽违、署符目、知直宿,位在诸司郎中上; 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名右承务,咸亨元
旧指皇太后或皇后的命令。世称女德为懿,故谓之懿旨。
官仓名。元置,掌粮储之事,设大使、副使各一人。
见“笺”。
官署名。宋仁宗庆历七年(1047),置于北京(今河北大名)留守司,设管勾一人,以少卿充任。掌拜表行香,纠举违失。属吏有令史、知班、驱使官、书吏各一人。
武官名。辽置,见“辽阳大都督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