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司马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末刘备为左将军时置,以庞羲任之。建安二十四年,马超等上刘备为汉中王,表于汉献帝,在表中庞羲排在军师将军诸葛亮之前。
官名,东汉末年刘备置,掌领兵作战。《三国志·蜀书·先主传》:“(建安二十四年)秋,群下上先主为汉王,表于汉帝曰:平西将军都亭侯臣马超、左将军长史领镇军将军臣许靖、营司马臣庞羲……”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末刘备为左将军时置,以庞羲任之。建安二十四年,马超等上刘备为汉中王,表于汉献帝,在表中庞羲排在军师将军诸葛亮之前。
官名,东汉末年刘备置,掌领兵作战。《三国志·蜀书·先主传》:“(建安二十四年)秋,群下上先主为汉王,表于汉帝曰:平西将军都亭侯臣马超、左将军长史领镇军将军臣许靖、营司马臣庞羲……”
官署名。亦称转运使司。宋朝诸道(路)皆置,均调一道(路)租税以供国家支用,以转运使、副使主其事,兼分巡所部,监察官吏能否,其属有转运判官。辽朝置山西路都转运使司及奉圣州、蔚州、应州、朔州、保州转运使司
即“东北面详稳司”。
见“通译官”。
官名。宋太祖乾德四年(966)置,以朝官充任。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又分置各案推官或巡官,以京朝官充任,掌管诸案事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皆废。官名。见“三部判官”。
唐、宋官员赎罪制度之一。唐制,官员犯罪,许以职事官、散官、卫官、勋官,抵徒罪若干年,所抵年数依官品高下不等。宋制,许用现任或历任官、职、差遣,抵徒罪若干年,不得用爵或勋官抵罪。
官名。见“管理前锋护军等营事务大臣处。
官署名。即领军将军(中领军)的官府。东汉末、三国魏即置领军将军,统禁军,护卫皇帝宫禁。虽置僚属,但未正式建府。晋、南朝、北魏沿之。北齐时正式置府、以领军将军或中领军一员为长官,掌禁卫宫掖,主朱华阁外的
官名。明成化二年(1466)于通政使司置,一人,正四品。不理司事,录武官黄卫所袭替之故,以征选事。万历九年(1581)革。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唐朝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官名。唐朝将作监就谷监官,置一员,正八品上。